臉書罵女主管香爐和公車 工程師判刑賠錢

竹科兩名工程師分別因排班及升遷問題,與公司女主管鬧得不愉快,兩名工程師以女主管的三度婚姻做文章,在臉書中以「香爐」和「公車」等字眼,辱罵影射女主管婚姻關係,讓女主管難堪不已。結果兩名工程師挨告後,刑事部分各判處三個月徒刑,民事求償部分,各判賠十萬元和五萬元。(彭清仁報導)

據了解,竹科兩名工程師因為不滿排班問題以及升遷問題,分別在臉書留言,嘲諷女主管三度婚姻,甚至以香爐和公車等字眼,誹謗女主管,造成女主管難堪不已。而女主管在事後,也因面臨多重壓力,身心俱疲,無法面對上司和部屬,終日以淚洗面。女主管也對兩名工程師提出民事求償,請假療癒身心要求兩名工程師各賠償五十萬元。

而法官在審理後,刑事部份,法官認張姓工程師犯公然侮辱兩項罪名,判拘役一百天、散布文字誹謗罪判刑三個月,如易科罰金是十九萬元。另一名胡姓工程師,則觸犯散布文字誹謗罪,判刑三個月,易科罰金是九萬元。另外,法官審酌被告兩人在臉書,分別發表不實言論指摘女主管,使第三人可自由觀覽,寓含輕蔑、使人難堪,貶抑該人社會評價、地位、人格、名譽言論,足使受罵者感到難堪與屈辱,侵害被害女主管的名譽權,綜合衡量後,判張姓工程師應賠償十萬元,胡姓工程師應賠償五萬元。